这是一个互联网网友爆料的信息。真假先不论,就说说裁员导致HR被打这件事。
首先在裁员这种事情上,HR肯定是站在资本家的立场,只要他在哪个岗位一天,就是想着如何更低成本的用人,如何用好人,如何调节员工矛盾,如何激发员工工作效率,这个是他的职责,虽然,他也有可能成为被裁员的对象。
虽然是站在老板的角度考虑问题,但是对那些HR来说,如果不合法裁员,想方设法暴力裁员,觉得这样就是给老板缴纳投名状,而且态度还不可一世,拽的跟258万是的,那就别怪受到社会主义工人的铁拳教育。
公司效益不好,裁员可以理解。但请合法合规。甲骨文中国研发中心裁员,赔偿N+6;Meta裁员,赔偿被裁员工16周工资,员工每工作一年,可额外获赔2周工资;2019年8月,思科上海部门通知全部裁员,裁员原因是上海部门涉及的产品线被淘汰。相对比大幅裁员,更令人震惊的是裁员补偿。据称,思科采取的补偿机制为“N+3+2+2”,总计为“N+7”,公司HR表示人均赔偿100多万元......
为啥国外裁员就可以按照劳动法走,而天天喊法制社会的我们,却还那么多996,还有那么多的暴力裁员,甚至变相挤兑员工,让员工主动离职,从而逃避补偿?!
公司可不可以裁员?
我说:可以。
但请合法合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不按规定了,那就休怪员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像上图朋友圈那样,打HR的话,还是不要吧,省的有理都不变的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