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环球人力资源智库
作 者|Amber
近期,某车企高管的邮件截图刷了屏。
邮件截图显示:通知所有的员工,以奋斗者为本,周六是奋斗者的正常工作日,对于行政领导们必须是正常工作日,请想办法(规避法律风险);学习华为精神,让奋斗者努力,也不能让奋斗者吃亏!从机制上想办法。
此事冲上热搜,立刻激起了网友讨伐。于是当事高管回应称:邮件要求对象不是普通员工,是激发愿意努力工作的员工,鼓励他们奋斗,同时不让他们吃亏,本意不是压榨员工。
然而,对于“规避法律风险”一说,当事高管并未作出回应。
为什么车企高管的言论会引起舆论风波呢?
何为华为奋斗者精神?
任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微小动作及其准备动作都是奋斗!旨在直接对应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看的是工作结果,而不是表面动作。
企业会用丰厚的奖金和待遇,激励员工自愿加班,成为奋斗者。
反观该车企,可以看到,高管在收到研发部出勤统计后,回复了加班要求的邮件,所以只能姑且认为,现有的出勤率没有让他满意,所以需要周六也出勤。但是否有相关的业务需要他们加班完成,或者通过加班来突破现有企业瓶颈,我们无从得知。
有匿名者爆料:该车企刚开始是偶尔加班,之后是偶尔周六需要上班,现在是周六必须“自愿”加班。
再看加班待遇方面,该高管在邮件中只是提了“让奋斗者努力,也不能让奋斗者吃亏!从机制上想办法。”这句话不知是何含义?是给奋斗者更多的待遇与激励,还是把“大锅饭”中的一部分拨出来给他们?并未给出明确方案。
也有员工爆料,该车企强制所有部门周六加班,晚上加班也十分严重,而且拿出10%的工资作为加班绩效,与加班时间挂钩。如此,岂不是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挣本该就属于自己的工资。
这样一来,该车企是不是基于为客户创造价值而要求的奋斗,依然存在很大疑问。
2、让员工“自愿”加班,是奋斗还是陪葬式加班?
越来越多企业学习华为奋斗者精神,各大小企业对于华为精神,好像都能说上几句。可究其根本,他们是学习奋斗精神,让企业与个人更好发展,还是以“学习华为精神”为名,让员工陪葬式加班?
如果是奋斗,就应该有它正向的意义存在,比如:企业得以更好发展、部门业绩有质的提升、又或者“奋斗者”自己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但如果是陪葬式加班,就毫无意义,没有让自己有所成长,也没有促进部门业绩和企业发展。有的只是,原有的那些岗位和那些钱,分给“表面劳动”更多的人。
这样一来,真正有能力、在岗位奋斗和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就有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3、如果企业发展真的需要员工加班,如何保障彼此双方的利益呢?
1)完善加班审批制度
公司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健全加班审批管理制度,并将加班审批制度约定在劳动合同,有效地向员工进行公示。并对加班的审批权限、申请流程和汇报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员工未向有审批权限的人员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得批准的,不视为加班。
2)做好证据留存,避免日后争议
公司加强对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请假条等相关考勤文件和资料的存档管理,避免毁损和消失。一般来说,上述文件应在企业至少保存两年以上。当一个考勤周期结束时,考勤记录不仅应有考勤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签字,更应有员工本人的签字认可。
3)安排好员工补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报酬,或者及时安排员工进行调休。
说在最后
其实大部分人都能接受加班,但加班必须满足:要么有利于个人成长,要么能够拿到更多的钱,如果两者都不沾,那还不如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工具人”!
现在越来越多新生代职场人反对加班,其实他们反对不过是陪葬式加班:到点不能立马走,必须得等五分钟才能走;同事领导都不走,互相张望着看谁先走;上班时间不工作,下班时间不下班等等。
00后对陪葬式加班的容忍度,远不如80、90后,这大概就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坚持吧:“拒绝表面工作,做务实的新生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