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环球人力资源智库
作 者|零一
有纹身就不配找工作吗?
近来,一女孩在求职过程中,尝试面试了一个售顾问岗,在个人气质及业务能力均可满足用人需求的前提下,最终因有纹身问题而被拒。
这一情况在求职圈激起了剧烈争论,有人观点明晰“这是正常的招聘条件限制,你有纹身的自由,公司也有拒绝的自由”;也有人态度坚决“这就是歧视,纹身并不能代表什么,封建思想害人!”
众人争论的焦点无疑落在了一个问题之上:招聘歧视和招聘限制条件的边界在哪呢?
招聘限制≠招聘歧视
要讨论招聘边界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即招聘限制≠招聘歧视!
当下谈及招聘歧视,最常被提及的有年龄、性别、地域、婚否、生育与否五类;年龄大于35岁、特定地域人群、已婚未孕、大龄未婚未孕等原因,都成为应聘者不被录用的原因。
在某些普适性较强的职业里,因为这些原因被拒绝,确实存在窄化用人边界的嫌疑,而这需要的是整个职场,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扭转。
但谈及其他的一些特定岗位,此类的需求则属于硬性的工作限制条件。
比如,一些高强度的户外工作,高龄员工存在一定的作业危险,出于安全考虑,用人单位确需将年龄作为考核用人与否的条件之一。
再如,需频繁下到现场监督进程的室内装修工作,多粉尘多污染的环境会对于应聘者的适应性提出刚性要求,如聘用孕期、哺乳期宝妈,势必会对从业者乃至宝宝的健康带来潜在危害,出于对员工健康的人性化考量,拒用宝妈等相关应聘者也是情理之中。
回到文初提到的因纹身被拒录用的案例中,从用人单位角度讲,销售顾问岗有企业门面的功能,这一岗位的人员对外代表的是整个企业的形象,员工的个人行为、气质会对企业起到背书的作用,因此当企业觉得“纹身”与本身价值观相悖,甚至会出现影响企业对外形象的情况时,拒绝录用也就可以理解了。
HR也苦“招聘边界感”问题久已
招聘面试中的分歧与矛盾,需要放到特定的立场去考量,用人方想要的无非是贴合自身用人标准的合适人才,而求职者想要的,无非是合理公正的面试体验及工作机会,双方都没有错,立场不同而已。
但夹在两者其中,既想要帮用人单位找到合适的员工,又想要规避所谓的“招聘歧视”,为营造良好求职环境而贡献一份力量的HR们所面临,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只因特殊的职业属性,使HR要双向兼顾,双向考虑,合理把控,摒弃矛盾,在纷杂的需求中,寻找合适合理的契合点。
可以说解决“招聘歧视与招聘边界”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用人方,也不在求职方,而更多的是在于HR们究竟是使用的哪种方法,来处理此类问题的。
做一点改变,让招聘环境更人性化
因此在这里,还是要给HR们一些方法建议,以便在招聘过程中能更好的软化矛盾,给用人方与求职方打造一个更加良性优质的匹配氛围。
NO.1 不妨,先聊点别的吧
对于用人方想要了解的应聘者的婚否、离职原因、户籍地等问题,或许不用直截了当的硬性询问,换一种方式,譬如正式面试前和应聘者聊一些非岗位的事情,在更加柔和的氛围里,得到想要的答案,既优化应聘者的面试体验,又满足了用人方对招聘信息的需求。
就好比,如果想要了解应聘者上一份工作的离职原因,如果直接的询问,一是应聘者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庞杂的信息快速梳理清晰,进而有可能拖沓了面试节奏,影响了面试发挥;二是受信任感尚未建立的影响,面试者有很大的概率不会就实情加以说明,招聘者自然也是得不到想要的信息;
所以,此时不妨询问一下应聘者对下一份工作最看重的是什么?以及上一份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在哪里?两个问题一结合,便能够相对清晰的分析出应聘者离职的大概率原因了。
NO.2 特殊需求,帮应聘者提前了解
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特殊需求,在招聘JD编写时就要清楚突出的展示出来,一方面不模糊用人方不可退让的需求点,另一方面帮助应聘者提前了解,避免没有必要的时间以及情绪浪费。
比如,某公司需阶段性短期外派的行销策划岗,在招聘JD撰写时最好就标注清楚,“本岗位每季度需外派至**市7-10天。
以此使无法接受长时间出差安排的应聘者,可以做前置性的规避,不至于在面试阶段因没有提前了解,而措手不及。
NO.3 给应聘者一个合理答复
如若应聘者没有通过面试考核,切不可模棱两可的放之任之,让应聘者自行归纳被拒绝的原因,这一方面会恶化求职体验,另一方面应聘者也会很容易将自己归入受到招聘歧视的行列里。
无论是什么原因无法聘用,给应聘者一个合理明晰的原因,帮他们形成完整的面试闭环,才是最合理最良性的操作。
就好比文初提到的那个因纹身而被拒的女生,她没能得到这份工作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纹身的存在,破坏了她整体的对外形象,这使她无法满足用人方对销售顾问这一岗位用人的基础需求;
如若把真实的拒绝理由以及本岗的职位需求,在面试后与应聘者交代清楚,被拒绝方在情绪上也会有一个相对合理的软着陆,明白这是一个因需求不匹配而造成的合作未达成,并不单单是出于一方的强势,一方的弱势而带来的职场歧视。
说在最后
招聘歧视vs招聘限制条件,两者从来就是同一个问题,只不过是两个立场的对向解读罢了,所谓边界何在,很大程度取决于招聘过程中的信息共享程度。
无论是招聘JD的清晰传达,还是招聘过程中柔性交流,抑或是面试后合作未达成的理由告知,都是在做到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因为只有良性的信息传达,才能更好的让“招聘歧视”少一点,让“招聘限制条件”被理解的更清晰一点。
祝愿所有HR都能为企业面到心仪的储备人才,也希望所有应聘者都能在求职过程中得到良性的尊重与沟通,共同优化求职市场,鱼和熊掌自然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