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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伤一般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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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费可以报销吗及其能报销多少?饭店工伤保险怎么赔?
夜月无痕
提问日期:2023-05-23 | 浏览次数: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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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费可以报销吗?能报销多少?到外地接受工伤治疗又是什么标准?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13年9月1日实施,省人社厅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出台了若干条意见。   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可再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存在未被受理、被驳回或者撤回等情况的,申请人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可以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每天20元   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住院前等待期(含路途)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但一般不超过3天。   单位破产,工伤复发护理费基金买单   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护理确认申请,工伤职工拒不接受的,用人单位不需负责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后其已被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已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从参保登记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登记次日起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补缴时间从2004年开始   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从2011年1月1日起补缴;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补缴工伤保险费,从2013年9月1日起补缴。   以上时间之后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从注册成立之日起补缴。   保险欠费,工伤费用单位买单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欠缴费用的,在此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发布于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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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发布于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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