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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伤一般报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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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费能否报销,报销标准又是多少?工伤每天餐费赔偿多少钱?
昭阳辞落日
提问日期:2023-05-23 | 浏览次数: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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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每天餐费赔偿多少钱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工伤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工伤事故发生地,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工伤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身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相关知识: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3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发布于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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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申请被驳,可再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存在未被受理、被驳回或者撤回等情况的,申请人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可以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每天20元   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住院前等待期(含路途)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但一般不超过3天。   单位破产,工伤复发护理费基金买单   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护理确认申请,工伤职工拒不接受的,用人单位不需负责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后其已被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次日即可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已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从参保登记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登记次日起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补缴时间从2004年开始   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从2011年1月1日起补缴;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补缴工伤保险费,从2013年9月1日起补缴。   以上时间之后注册成立的用人单位,从注册成立之日起补缴。   保险欠费,工伤费用单位买单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欠缴费用的,在此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发布于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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